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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旅游产品定价分析

发布时间:2013-12-10

风景区门票价格在整个营销过程中非常敏感,它关系到风景区、旅游中介商代理商和旅游者三方利益,同时它还会影响到旅游产品与周边地区风景区的市场竞争,并且风景区的价格具有相对稳定性,过高或过低都不利于市场的开拓。因此旅游企业在给旅游产品定价时应慎之又慎。    旅游产品定价需要考虑五个方面的因素:产品成本、同行价格、旅游者承受能力和旅游产品的独特性能以及合理利润。    

成本是旅游产品定价基础,应作为首要考虑因素,影响旅游产品成本因素有:人员工资、景区建设、营业费用、营业税、资产折旧,营销费用等,因此合理控制成本,有利降低价格,增强企业在价格上的竞争优势;    

同行价格也即某旅游产品在同一市场范围内其它旅游企业所定的产品价格。之所以参考同行价格,一方面是旅游者在购买同一类产品在价格上有习惯性价位,另一方面是可根据市场情况和企业市场发展战略,或高或低于同行价,便于企业来确定最后的具体的价格。因此了解同行价格有利于企业在市场开拓和竞争;    

旅游者承受能力 每一个旅游产品的最终购买者是旅游者,价格过高或过低都不利于旅游者购买。过高往往只有高收入阶层购买,过低往往又被消费者误认为旅游产品低劣。因此,产品定价势必要了解旅游者的承受能力和购买习惯。    

旅游产品性能 旅游企业在给旅游产品定价时必须充分了解旅游产品的性能,本产品与其它企业产品之间存在的优势和劣势。并且应考虑本产品在市场上的需求和影响,若属于全新产品,则产品价格也可略高于同行的普通价格;若产品投放市场对市场有较大影响,消费者有一定购买欲望,则价格可定高。    在旅游人群中存在老人、儿童、学生、残疾人等弱势群体以及老师、军人等特殊群体。由于他们在购买力上和购买量上存在特殊性,制订优惠价格政策需要根据不同的目的,统筹考虑。     

弱势群体购买力有限但他们又有购买欲望,景区适当让利一部分,虽然表面上在短期会有一定的经济利益受损但企业赢得了社会效应,从整体上看企业也增加了收入且又符合国家政策和人道主义。     

老师等一些特殊群体由于存在联动性和相互性,且购买量很大,给予优惠也是情理之中。但给予此两类的群体的优惠价格必须要考虑到旅行社等中介商代理商的利益,因为此两类群体也可能通过他们购买,从而产生矛盾。为了不挫伤旅行社等中介商代理商的积极性,又不损害特殊群体的利益,两者在优惠价上应不尽相同,旅行社等中介商代理商应更优于特殊群体,使得经销商有兴趣代理特殊群体的购买。     

对旅行社等中介商代理商往往考虑的是合作利益。因此在确定具体的优惠价时必须了解旅行社等中介商代理商代理景区旅游产品与代理其它旅游产品的利润空间,以及它属于第几级中介商,并且还要考虑旅行社等中介商代理商在该地区的影响力。若是产品进入初期,市场刚刚处于开拓未成熟阶段则还可能存在更大的让利,利润空间的增大有利于调动旅行社等中介商代理商的积极性,促使其加大对旅游产品的宣传推广力度,从而通过旅行社等中介商代理商自身的网络和客户使安徽旅游迅速打开市场。但这种扩大让利方式的促销应谨慎使用,因为旅行社等中介商代理商的价格一旦确定就很难提高,否则会影响他们的积极性。同一级旅行社等中介商代理商的价格应一致,否则市场秩序会扰乱,不利市场开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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